圖1:T型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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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橋本*Satoshi Tamai
日本東京國家兒童健康與發展中心康複醫學部和發展評估中心*通訊作者:日本東京世田穀大倉2-10- 1,康複醫學部和發展評估中心,國家兒童健康與發展中心,橋本敬二,郵編:157-8535,電話:+ 81 - 3 - 3416 - 0181;傳真:+ 81-3-3416-2222;電子郵件:hashimoto-k@ncchd.go.jp
摘要目的:本研究采用家長評定的兒童T型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T)對我院2、3、4歲出生兒童的精細運動、協調、平衡功能進行隨訪。
材料和方法:這項研究包括在我們醫院出生的兒童,他們的父母知情同意參與研究。研究對象由2403名嬰兒組成。將調查問卷發放給家長,並在2、3、4歲時根據ABMS-CT評估兒童的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
結果:mean-2SD截止點的每個參數ABMS-CT如下:口腔和麵部區域的2年(0.331),(1.25),3年和4歲(2.037)的時候,手和手指的2年(0.111),3年4年(1.064)和(2.247),“一條腿”(-0.486),2年3年4年(-0.014)和(1.732),“兩條腿”(-0.062),2年3年4年(1.17)和(1.414),和“樓梯”(0.211),2年3年4年(1.43)和(2.216)。
結論:通過使用本研究中獲得的家長評分的ABMS-CT的平均數據,我們可能能夠利用該問卷來篩查嬰兒在兒童早期的精細運動延遲、平衡能力或發育協調障礙(DCD)。
精細運動功能;協調;平衡功能、T型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T)問卷調查
很少有研究調查兒童早期兒童患者的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的表現。發展評估或兒童康複醫學中使用的相當專業的量表很難管理。我們的團隊開發了一種新的量表,兒童T型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T),以提供一種工具,可以方便地評估患者在年輕時執行精細運動和平衡功能的能力。我們已經為ABMS-CT在評估殘疾兒童[1]患者功能能力方麵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供了證據。
另一方麵,ABMS-CT的每個項目都沒有正常的數據。因此,我們不能用ABMS-CT評估有發育障礙的兒童的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的發育問題。
在本研究中,我們對我院出生的2、3、4歲兒童的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進行了調查,並向其父母發放問卷,以闡明父母評分的ABMS-CT項目數據的正常範圍。
在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間在國家兒童健康與發展中心接受妊娠和分娩醫療護理的婦女中,獲得了參與兒童健康與發展母親和兒童隊列研究的知情同意,並長期收集了2404名母親及其嬰兒的數據,包括多胞胎嬰兒、早產兒、調查所有嬰兒的ABMS-CT各項目的數據範圍,本研究的受試者包括1243名兒童。
根據ABMS-CT[1]評估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ABMS-CT(圖1)由醫生和醫務人員在日常實踐中發布,用於評估嬰兒精細運動、協調和複雜基礎運動(平衡功能)的實現程度。有五個評價變量:“口腔和麵部麵積”、“手和手指”、“一條腿”、“兩條腿”和“樓梯”。每個變量分為0、1、2和3個等級。每個變量都是根據嬰兒當時的最大容量來評分的。例如,如果一個孩子不能用兩腳並攏向前跳,但能夠跳躍,“兩條腿”就被評為3級。
采用SPSS®Statistics Desktop Version 22.0 (IBM)統計軟件。
這項研究是作為一項大型出生隊列研究的一部分進行的,其中母親及其嬰兒都被納入研究對象(關於兒童健康和發育的母親和小胎齡兒童隊列)。這項研究得到了國家兒童健康與發展中心倫理委員會的批準。在對研究進行詳細解釋後,獲得所有母親的知情同意。
本研究嬰兒的特征如表1所示。表2總結了ABMS-CT在“口腔和麵部”、“手和手指”、“一條腿”、“兩條腿”和“樓梯”的評分[均數±標準差(SD)]。
N | 2403 |
胎齡(天) | 272.02±13.04 |
出生體重(g) | 2926.5±494.78 |
母親年齡(y) | 35.7±4.32 |
家庭年收入(日元) | 7600000±3000000 |
母親受教育年限(y) | 12.7±3.0 |
父親受教育年限(y) | 13.8±4.2 |
表1:參與者簡介
年齡(y) | |||
ABMS-CT | 2 | 3. | 4 |
口腔及麵部 | 1.887±0.778 | 2.47±0.610 | 2.831±0.397 |
手和手指 | 1.299±0.594 | 2.37±0.653 | 2.901±0.327 |
一條腿 | 0.72±0.603 | 1.81±0.912 | 2.80±0.534 |
兩條腿 | 1.354±0.708 | 2.03±0.430 | 2.47±0.528 |
樓梯 | 1.709±0.749 | 2.62±0.595 | 2.898±0.341 |
的兒童數量 | 1243 | 964 | 477 |
表2:ABMS-CT每項評分
表3總結了2、3、4歲時母親評分ABMS-CT各項目的截止數據(均分-SD截止和均分-2 SD截止)。
年齡(y) | 分數 | Mean-SD截止 | Mean-2SD截止 | |||
口腔及麵部 | 0 | 1 | 2 | 3. | ||
2 | 1.109 | 0.331 | ||||
3. | 1.86 | 1.25 | ||||
4 | 2.434 | 2.037 | ||||
手和手指 | 0 | 1 | 2 | 3. | ||
2 | 0.705 | 0.111 | ||||
3. | 1.717 | 1.064 | ||||
4 | 2.574 | 2.247 | ||||
一條腿 | 0 | 1 | 2 | 3. | ||
2 | 0.117 | -0.486 | ||||
3. | 0.898 | -0.014 | ||||
4 | 2.266 | 1.732 | ||||
兩條腿 | 0 | 1 | 2 | 3. | ||
2 | 0.646 | -0.062 | ||||
3. | 1.6 | 1.17 | ||||
4 | 1.942 | 1.414 | ||||
樓梯 | 0 | 1 | 2 | 3. | ||
2 | 0.96 | 0.211 | ||||
3. | 2.025 | 1.43 | ||||
4 | 2.557 | 2.216 |
表3:母級ABMS-CT的每個項目的截止數據
1-如果孩子的評分在表3的□(白色)區域,則在Mean-SD的切線之上,嬰兒的大運動功能似乎在按計劃進行。
2 .如果孩子的分數在■(灰色)區域,就接近分數線。提供學習活動和監督。
3 .如果孩子的分數在■(黑色)區域,則低於均值- 2sd分數線。可能需要專業人士的進一步評估。
因此,類似於由日本環境部進行的全國兒童健康和環境出生隊列研究(日本環境和兒童研究[JECS])中使用的年齡和階段問卷®第三版(ASQ-3),[2]我們可以根據嬰兒在ABMS-CT上的得分將嬰兒分為以下三組(表3):
i)如果孩子的評分在表3的□(白色)區域,則在Mean-SD的切線之上,嬰兒的大運動功能似乎在按計劃進行。
ii)如果孩子的分數在■(灰色)區域內,則它接近分數線。提供學習活動和監督。
iii)如果孩子的分數在■(黑色)區域,則低於Mean-2SD分數線。可能需要專業人士的進一步評估。
在此之前,我們報道了《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對殘疾兒童大運動功能能力的評價價值的證據,並論證了健康嬰兒[4]的正常數據。在那項研究中,該量表沒有包含一個適合評估能夠獨立行走兒童發育的功能等級。我們認為,關於殘疾兒童在床邊以外的環境中進行複雜基本動作的能力程度的信息,對於了解他們的身體功能能力是有價值的。
我們的團隊開發了ABMS-C和ABMS-CT,以提供一種儀器,可以輕鬆評估患者在年輕時進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基本動作的能力。與其他量表如兒童功能獨立量表(WeeFIM)[5]相比,ABMS-CT更有用的一點是,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記錄兒童執行五種不同的複雜基本動作的能力,然後可以監測兒童執行每個單項運動的能力進展,包括精細運動、協調和平衡功能。運動和認知WeeFIM評分與ABMS-CT所有項目之間存在高度相關性,且各任務間的信度κ係數為[1]。基於這些結果,我們認為ABMS-CT適合於評估能夠行走進行複雜基礎動作的小兒患者的精細運動和平衡能力。
在這項研究中,我們可以從1000多名兒童中獲得母親評級的ABMS-CT數據。通過使用這些數據,我們可能能夠利用這個問卷來篩選幼童的精細運動延遲,協調和平衡能力。
本研究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本研究中的評估是基於家長評分問卷進行的,而不是由專家管理的客觀發展評估。我們必須考慮到,與專家的評估相比,父母可能傾向於高估或低估自己孩子的精細運動和平衡功能。其次,為了檢驗臨界值是否可靠,我們應該在下一步的研究中使用一些標準的發育測試來檢驗ABMS-CT在健康受試者中的信度和效度。第三,需要確定父母信息與ABMS-CT評分之間的關係。最後,為了預測精細運動和平衡功能能力或發育障礙,如發育協調障礙(DCD),有必要在6或8歲時對兒童進行評估。在未來的研究中,應對6、8歲兒童的發展進行跟蹤研究,使用各種指標,包括智商、身體和協調能力。
本研究獲衛生及勞工科學研究補助金資助。
- Hashimoto K, Miyamura K, Honda M(2012)殘疾兒童T型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T)的評價。大腦開發34:349-353。[Ref。]
- 環境省(2017)日本環境和兒童研究(JECS)。[Ref。]
- Miyamura K, Hashimoto K, Honda M(2011)殘疾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的效度和信度。大腦開發33:508-511。[Ref。]
- Hashimoto K, Honda M, Kamide A, Horikawa R(2016)嬰兒一周歲母親評定的兒童基本運動能力量表(ABMS-C)正常數據調查。兒科新生兒護士2:109。[Ref。]
- 兒童醫療康複統一數據集指南(1993年)。版本4.0住院/門診。布法羅,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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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型:研究文章
引用:Hashimoto K, Tamai S(2017)學齡T型兒童(ABMS-CT)基本運動量表家長評分能力均值數據調查。兒科新生兒護士開放獲取3(1):doi http://dx.doi.org/10.16966/2470-098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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