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醫學研究所對孕婦增重的建議,2009年修訂。
全文
克裏斯汀無功功率1莎拉Kritzer2生產R Warshak3 *
1美國辛辛那提基督醫院婦產科2美國芝加哥西北大學範伯格醫學院婦產科
3.美國辛辛那提大學醫學院母嬰醫學部婦產科
*通訊作者:Carri R Warshak醫學博士,辛辛那提大學醫學院母嬰醫學部婦產科副教授,美國辛辛那提市Albert Sabin路231號,俄亥俄州45267-0526,電話:513 558-8448;傳真:513 558 - 9820;電子郵件:eaglercr@ucmail.uc.edu
摘要目的:分析產婦體重增加與胎兒生長異常的關係。
方法:我們以正常生長為參照,計算妊娠期間的平均體重增加導致小胎齡胎兒(SGA)或大胎齡胎兒(LGA)。我們將妊娠按是否達到、達到或超過2009年美國醫學研究所(IOMR)推薦標準進行分類,並評估SGA和LGA的發生率。進行多元回歸和線性回歸分析。
結果:我們發現正常胎兒和SGA胎兒的體重增加相似,分別為10.5 kg和9.6 kg, LGA胎兒的體重增加顯著高於正常胎兒,為13.8 kg (p<0.01)。我們發現,與符合IOMR相比,體重增加的NW婦女SGA發生率更高(17.5%比11.6%),但在OW婦女中沒有(10%比12%,p=0.58)。肥胖女性在達到IOMR和達到IOMR時,SGA發生率更高(10.7 vs 5.0%, p=0.02),但一旦控製了混雜因素,這種關聯就不再顯著,aOR為1.23(0.82-1.86)。在IOMR下增加的肥胖婦女SGA發生率為10.7%,低於NW婦女發生SGA的基線風險(11.6%),表明肥胖婦女失去了保護作用。
結論:正常體重胎兒和SGA胎兒的體重增加在臨床上是相似的,但是在西北地區的婦女,當體重增加不足時SGA的發生率更高。這種SGA的增加在OW女性中沒有發現,也沒有在肥胖女性中發現,當調整混雜變量時。當肥胖婦女在IOMR下增加時,SGA的增加似乎是次要的,保護作用的喪失。
孕婦體重增加;胎兒生長;身體質量指數
肥胖在美國已經達到流行病的程度,現在已被美國醫學協會列為一種“疾病”。三分之一的婦女肥胖,一半的孕婦肥胖或超重。2009年修訂了產婦體重增加的IOMR,更加注重產婦健康(表1)[3]。體重過度增加的後果是確定的。多項研究表明,體重過度增加會增加巨大兒、糖尿病、先兆子癇、剖宮產以及不良孕產婦和新生兒結局[4-10]。此外,其他研究表明,在肥胖和超重的婦女中,有限的體重增加可以降低一些妊娠並發症的風險,如妊娠糖尿病、先兆子癇和手術分娩)[11-13]。然而,有限體重增加的後果尚不確定,尤其是在肥胖人群中。已知的孕婦孕期體重增加有限與SGA之間的聯係推動了關於孕期體重增加的持續建議。然而,在母親體重增加有限的情況下,超重和肥胖是否會增加SGA的發生率,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因此,IOM呼籲對病態肥胖人群進行額外的研究,以幫助確定該人群的增重建議。
先前的研究表明,體重增加不足的女性SGA增加,大多數研究是在新IOM指南之前進行的[13-16]。最近,NICHD MFMU網絡子癇前期預防試驗的二次分析報告了體重增加低於新的IOMR的產科結局。本研究的多變量分析在評估IOMR下的體重增加是否會增加SGA的發生率時得到了不一致的結果,在正常和肥胖女性中有增加風險的趨勢,但在體重過輕或超重女性中沒有。另外兩項研究也根據2009年IOMR調查了孕婦體重增加和出生體重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在肥胖人群中[17,18]。Bodner等人[18]研究了一組肥胖女性,以那些在IOMR內增加的女性為參照,發現SGA增加與體重增加不充分相關。Vesco等人也對一組肥胖女性進行了研究,得到了類似的結果。然而,還沒有研究以人群中SGA的基線風險為參照來檢查肥胖女性的SGA發生率。
鑒於已知在孕期體重增加有限的情況下,子癇前期、糖尿病、巨大兒和剖宮產等疾病的發病率會降低,確定孕期體重增加不足對新生兒健康的影響至關重要。我們研究的目的是檢查正常體重、超重和肥胖婦女的母體BMI、IOMR分類與胎兒生長異常之間的關係。
我們對2008年和2009年在辛辛那提大學分娩的所有女性進行了回顧性隊列研究。該研究獲得了機構人體受試者評審委員會的批準。如果他們是單胎妊娠超過32周的活產,並且有記錄的孕前和分娩體重指數,則納入研究對象。為了提高基線體重的準確性,我們排除了17周前沒有進行產前檢查的婦女,當第一次產前檢查超過12周時使用報告的孕前體重。我們排除了發生子癇前期的婦女,因為子癇前期與產婦分娩時液體瀦留導致體重迅速增加和胎兒生長受損有關。此外,體重過輕和胎兒發育受限畸形的婦女也被排除在外(圖1)。
主要的分析是比較生長正常的胎兒、SGA和LGA的孕婦在妊娠期間的體重增加。SGA定義為出生體重低於10thLGA的定義是出生體重超過90歲th百分位。研究的主要暴露是在這三個研究小組中有新生兒的婦女的δ體重的差異。產婦德爾塔體重變化的計算方法是用產前體重減去分娩前最後記錄的體重。用方差分析比較各組間產婦平均δ體重。研究人員進行了二次分析,根據孕婦孕前體重指數分類,對孕婦的增重是否達到、超過或未達到IOMR標準進行了分類。NW、OW和肥胖女性分別進行亞分析,並進行多變量分析。最後,我們進行了線性回歸分析,將產婦體重變化增量與按產婦體重指數分類的出生體重進行比較,以比較這些個體群體中這些連續變量之間相關強度的相關係數和r平方度量。
研究數據的收集和管理使用紅帽電子數據捕獲工具張貼在辛辛那提大學。分類變量比較采用卡方分析。采用方差分析對連續變量進行比較。雙麵p<0.05或不包括零值1.0的95%置信區間被認為具有統計學意義。線性回歸評估了母體δ體重變化與胎兒出生體重之間的關係,結果報告為相關係數和r方值。多因素分析比較這些胎兒生長結果異常的比率,根據其基於BMI的IOMR分類的婦女。Logistic回歸模型調整了潛在的混雜變量,包括種族、煙草使用、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和慢性高血壓,結果顯示為調整後的優勢比,95%置信區間。所有數據分析使用NCSS 8統計軟件(發布8。NCSS LLC,凱斯維爾,猶他州)。
2008年和2009年在辛辛那提大學有4569例分娩。我們從分析中排除了1527名婦女,因為她們在17周之前沒有出現產前護理體重(圖1)。另外894名婦女被排除,因為她們滿足其他排除標準。最後一組研究包括2148名女性。在三個研究組中,我們的受試者在年齡、妊娠和種族等人口統計學特征方麵具有臨床相似性(表2)。此外,盡管有統計學差異,但受試者分娩時的中位胎齡也具有臨床相似性,正常、SGA和LGA胎兒分娩時的中位胎齡分別為38.5、37.9和38.9周(p<0.01)。正如預期的那樣,SGA和LGA胎兒的剖宮產率都較高。此外,如預期的那樣,妊娠期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病率在妊娠期胎兒的婦女中較高。產SGA胎兒的婦女煙草使用量更高。
正常新生兒SGA和LGA分別為1792例(83.4%)、223例(10.3%)和134例(6.2%)。正常體重新生兒和SGA新生兒孕婦的產婦δ體重變化在臨床上非常相似,分別為10.5和9.6 kg:然而,LGA新生兒孕婦的產婦平均體重增加了13.8 kg (p<0.01)。
超過IOMR的婦女的平均出生體重(3358克)高於達到IOMR或在IOMR下體重增加的婦女(分別為3169和3056克,p<0.01)(表3)。當根據體重增加達到、超過或未達到IOMR體重增加的婦女進行分類時,我們發現在所有BMI類別中,體重過度增加與LGA之間存在關聯。考慮到我們隊列中的所有女性,接受IOMR的女性SGA發生率為9.7%,而接受IOMR體重增加的女性SGA發生率為14.0% (p<0.01)。然而,在超重女性中沒有發現這種關聯,達到IOMR的超重女性SGA的發生率分別為12%和10%,or為0.88 (0.61-1.23)(p=0.58)。
在肥胖婦女中,當體重過度增加時,LGA的發生率顯著升高,體重增加超過IOMR的肥胖婦女中有12.1%的胎兒為LGA。與符合IOMR相比,肥胖女性在IOMR下獲得SGA的幾率更高,分別為10.7和5.0%。然而,與所有女性或NW女性相比,肥胖女性在各個IOM類別中SGA的發病率普遍較低。在校正混雜變量後,當肥胖婦女獲得IOMR 1.43(0.95-2.16)時,SGA率不再顯著增加。此外,體重增加低於IOMR的肥胖女性的SGA比率與我們整個人群的SGA基線比率非常相似,分別為10.6 vs 10.4%,表明肥胖對SGA的保護作用的喪失,而與之相反,當肥胖女性的體重增加低於IOMR時,實際風險比基線增加。這也與SGA的定義有關,即出生體重低於10的胎兒th百分位。
圖1:納入和排除分析的患者的流程圖。
表2:按出生體重分類:正常、SGA或LGA的人口統計學信息、妊娠並發症和結局。
最後,我們進行了一係列線性回歸分析,以檢驗連續變量產婦δ體重變化和出生體重之間的關係(圖3)。我們對所有婦女,正常體重婦女,超重婦女和肥胖婦女進行了分析。總的來說,這些連續變量之間的關係在所有類別中都很弱,並且隨著BMI分類的增加,其影響逐漸減弱,相關係數為0.21(所有BMI類別)、0.32(正常體重)、0.25(超重)和0.19(肥胖)。
肥胖的流行已經達到了我們人口所麵臨的公共健康問題的前沿。懷孕期間母親體重增加對妊娠結局、新生兒發病率、產婦發病率以及對母親和孩子的長期影響的影響是一個積極的研究領域。懷孕期間體重過度增加對產科結局有不良影響,增加產婦和新生兒的發病率[9]。此外,母親肥胖和體重過度增加也被證明會增加胎兒巨大兒,使嬰兒患兒童肥胖和“代謝綜合征”的風險增加[19- 23]。一些研究已經將過度增重,甚至是正常體重和超重的女性,與兒童肥胖聯係起來。
育齡婦女是防治肥胖鬥爭中集中資源的唯一目標人口,因為她們獲得醫療保健的機會增加了。此外,一般來說,孕婦可能會感到體重增加的巨大壓力,這種壓力通常來自於她們的伴侶、家人、朋友、同事,甚至是醫療保健提供者。在每次產前檢查時,孕婦都會被稱體重,並麵對她們在這方麵的成功或失敗,無論有意與否,她們都會被提醒增加體重的必要性。此外,正是在她們的生育年齡,婦女往往可以從正常體重到超重,甚至肥胖的過程中,一個或多個懷孕期間,懷孕之間的間隔時間往往很少,恢複到懷孕前的體重,這一周期已被證明增加了隨後發展為2型糖尿病的比率[25]。懷孕也為原本健康但獲得保健機會有限或無法獲得營養和運動教育的婦女提供了教育和生活方式幹預的獨特機會。教育年輕母親關於健康生活方式和飲食選擇的連鎖反應可能對成人和兒童都產生深遠影響。
在過去,人們一直不願意挑戰孕婦應該增加大量體重的觀念,即使在有限的體重增加可以改善產科發病率的情況下[12,13,27]。最明顯的擔憂是限製體重增加對新生兒生長的影響。許多先前的研究表明,在母親體重增加有限的情況下,SGA的發病率會增加[9,13-16]。雖然有限的產婦體重增加可能會增加SGA的發生率,但目前沒有證據表明,在正常體重、超重或肥胖的婦女中,限製產婦體重增加會增加新生兒並發症,如圍產期死亡率或新生兒期其他嚴重並發症。由於SGA與幾種新生兒疾病(包括低血糖、高膽紅素血症、體溫過低、腦室內出血、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癲癇發作、敗血症、呼吸窘迫綜合征和新生兒死亡)有關,因此SGA發病率較高可能會影響新生兒健康是合理的[26,28-30]。然而,在其他健康婦女中,SGA是否僅由母體體重增加有限引起(與胎盤功能不全、胎兒畸形、母體並發疾病等情況相反)也會增加這些實際的胎兒發病率尚不清楚。
表3:NW、OW和肥胖婦女產婦體重增加與胎兒生長異常率的關係。第1組:符合IOM建議,第2組:符合IOM建議,第3組:超過IOM建議。調整的優勢比控製的種族,煙草使用,妊娠前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和慢性高血壓。
圖2:出生體重按IOM推薦類別和產婦BMI類別的分布。箱線圖顯示中位數為25th和75年th四分位範圍,胡須到10th和90年th百分位。
圖3:線性回歸分析比較了正常體重、超重和肥胖婦女產婦體重變化與胎兒出生體重的關係。
盡管我們發現患有SGA的孕婦與正常體重胎兒的平均產婦體重增加相當(9.5 vs 10.6 kg),但這項研究為以下信念提供了證據:在正常體重的孕婦中,可能有必要的最小體重增加來降低新生兒發病率,至少通過降低SGA的發生率來衡量。盡管超重和肥胖婦女現在在許多人口中占多數,但限製產婦體重增加對超重和肥胖婦女的影響卻知之甚少。我們的數據證明,如果考慮到其他重要的混雜因素,不符合IOMR並不會顯著增加這一特定人群的SGA發生率。這些結果與最近NICHD MFMU網絡研究[9]的結果非常相似。在本研究中,NW和肥胖婦女SGA發生率較高,而超重和體重過輕婦女則沒有。這項研究和我們的研究在方法上的一個關鍵區別是,他們在多變量分析中包括了年齡、種族、治療組和吸煙,而我們的研究也考慮了已知的超重和肥胖女性中糖尿病和高血壓增加,也知道影響SGA的發病率。此外,Johnson的試驗中SGA的發生率非常高,達到IOMR的女性有15.3%,超過IOMR的女性甚至有10.7%。目前還不清楚為什麼他們的SGA比率高於預期。與我們的人口相比,在IOMR政策下,女性體重增加的比例要小得多(9.5%而我們的比例為33%)。NICHD研究中40.8%的人群超重和肥胖,而我們的研究中超重和肥胖的比例是61%,這可能是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 There were also differences in eligibility (nulliparous versus all) and methods to obtain prepregancy weight, etc. that may have contributed observed differences.
最後,應該指出的是,如果鼓勵超重和肥胖婦女限製體重增加,可能會對孕產婦健康產生若幹直接和長期的好處。NICHD最近的一篇文章報道,在推薦或低於推薦體重增加[9]的婦女中,妊娠高血壓、先兆子癇、剖宮產和LGA的發生率較低。在谘詢婦女懷孕期間的最佳增重量之前,必須權衡這些好處與任何感知或實際的新生兒風險。
我們的研究有很多優勢,包括龐大的隊列和超重和肥胖的高比率,這使我們能夠單獨檢查這些人群的子集。與大多數研究妊娠期體重增加的研究不同,我們隻使用從早期就診婦女的醫療記錄中直接獲得的產婦體重,而不是出生證明數據或來自大型數據庫的數據,其中孕前體重通常是在妊娠結束時自我報告的,因此更有可能是錯誤的。盡管不完美,如果所有女性都在懷孕前記錄了體重,我們確定基線體重的方法最能反映實際臨床實踐中看到的情況。此外,之前沒有研究使用線性回歸分析來比較連續變量,delta產婦體重和出生體重。
我們最明顯的局限性是我們無法控製許多其他的醫學並發症,如嘔吐或藥物濫用,這可能會加劇胎兒生長不良的速度,特別是在體重增加不明顯的婦女中。假設這種情況是這樣的,將分析限製在沒有其他並發症的健康女性中,有望降低SGA的發生率,甚至可能在體重增加有限的女性和正常體重的女性中。由於我們排除了32周之前分娩的婦女,以減少妊娠縮短是體重增加有限的一個原因,我們無法在本研究中評論體重增加對早產率的影響。此外,這不是一個介入試驗,積極的飲食教育和生活方式教育的改變的效果沒有被評估。最後,我們的主要結局指標是SGA和LGA。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其他疾病的替代標記。我們鼓勵進一步調查,是否有限的產婦體重增加增加了實際新生兒疾病的風險,如上述所列。
總之,我們發現,在超重或肥胖的女性中,IOMR可能高估了降低SGA發生率所需的增重量,以及根據SGA定義所預期的增重量。這是令人鼓舞的數據,可能有助於照顧孕婦的醫生鼓勵健康的飲食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減少對超重和肥胖婦女的產婦體重增加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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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衝突
作者沒有報告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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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型:研究文章
引用:Magner K, Kritzer S, Warshak CR(2015)產婦體重增加對不同體重指數婦女胎兒生長異常的影響。Obes開放訪問1(3):http://dx.doi.org/10.16966/2380-552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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