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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L GuerraEldo E Frezza*
美國德州農工國際大學*通訊作者:美國德州農工國際大學坎塞科護理學院倫理與法律教授Eldo E Frezza電子郵件:eefrezza@msn.com
AcHealthcare專業人員麵臨著許多具有挑戰性的道德困境和爭議,這些問題在當今的職場中難以解決。在這些問題中,有爭議的是“死亡權利”的辯論。
方法:使用CINAHL數據庫對10篇參考文獻進行了綜述,包括3個案例研究和2個發表於2012年至2016年之間的定性研究。進行這項研究是為了收集有關死亡權決定與倫理原則和護士的作用的信息。
結果:研究發現,在接受生命終末期護理的患者中,高達60%的人認為在與醫療保健提供者溝通時,他們沒有完全了解預後、死亡的可能性或替代方案。研究發現,護士在上述病房的工作年限與與患者和家屬溝通時舒適度的提高直接相關。
對臨終關懷的繼續教育的需求顯示護士所需要的第二高的核心能力是關於死亡和瀕死的溝通。
結論:護士應該成為關於生命結束護理的對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病人及其家人的價值觀、信仰、願望和恐懼。更好地為保健專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工具,以自主的方式協助進行生命結束護理,可能有助於減輕他們在死亡權利方麵可能很快麵臨的負擔。
安樂死;正確的死亡;道德規範;護理;結束生命;協助死亡
醫療保健專業人員麵臨許多具有挑戰性的道德困境和爭議,在當今的勞動力中難以解決。在這些問題中,有爭議的是“死亡權利”的辯論。病人有很多死亡的理由,但最重要的是當他們失去希望和尊嚴時。在本文中,我們將從癌症中心協調員護士的角度來研究患者的死亡權利。必須考慮的倫理原則是仁慈和自主。正如Lalwani等人所說,“慈善原則注重為他人做好事,並為患者的最大利益采取行動”和“……自主權原則解釋了患者有權為自己做決定”[1]。護士處於這些情況的第一線,因為正是護士每天都在照顧臨終病人的醫療需求。另一個需要定義的重要術語是姑息治療。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將姑息治療(PC)定義為對患者的護理,不意圖加速或推遲死亡;進一步強調PC將死亡視為生命的正常過程[2]。 Research has shown that cancer patients near end of life are shown to often use forms of palliative care [3].
為了進一步理解這類倫理困境的嚴重性,再定義幾個術語是有幫助的。在Knowles(4)的一篇文章中,他將這四個重要術語定義為(表1):
善行 | 為他人做好事,為病人的最大利益采取行動 |
自治 | 病人有權為自己做決定 |
姑息治療(PC) | 照顧一個既不想加速也不想延緩死亡的病人 |
維持生命的治療 | 對維持生命所必需的人的保健。 |
心智能力 | 《2005年法》規定,如果一個人的思想受到損害或幹擾,意味著他不能在被要求作出決定時作出具體決定,那麼他就缺乏能力。 |
安樂死 | 主動並有意地結束一個人的生命 |
協助自殺 | 為他人提供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段,協助或鼓勵他人自殺或企圖自殺 |
表1:安樂死的關鍵術語
- "維持生命治療:在當事人看來,這為有關人員提供了保健,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
- 心智能力:2005年《法令》規定,如果一個人的心智受到損害或幹擾,意味著他不能在被要求作出決定的時候作出具體決定,那麼他就缺乏心智能力。有一種假設認為一個人有能力。
- 安樂死:主動和有意地結束一個人的生命…關鍵是除個人之外的人有控製和行動來結束個人的生命,意圖是殺死…
- 協助自殺:為某人提供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段,協助或鼓勵某人自殺或企圖自殺。輔助自殺可以是醫生輔助自殺或業餘輔助自殺。它與安樂死的不同之處在於,個體保留了對過程的控製權。”[4]。
目前,美國有5個州製定了醫生協助自殺的法律[5](表2)。這突出了衛生保健專業人員熟悉“死亡權”概念的重要性。這篇文獻綜述的目的是強調護士在生命結束時的重要考慮因素,並為新的培訓開辟空間。
狀態 | 日期了 | 如何通過(讚成票) | 居住要求 | 最低年齡 | 離預期死亡還有#個月 | #對醫生的要求 |
加州 | 10月5日th,2015年 | 生命終止選擇法案(AB)(2-15) | 是的 | 18 | 六個或更少 | 兩個或全部(或至少15天排序或)和一個書麵 |
蒙大拿 | 12月31日聖,2009年 |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巴克斯特 訴蒙大拿 |
是的 | - | - | - |
俄勒岡州 | 11月8日th, 1994年 | 投票措施16 (51%) | 是的 | 18 | 六個或更少 | 兩個或全部(或至少15天排序或)和一個書麵 |
佛蒙特州 | 5月20日th,2013年 | 法案39(法案S.77)生命結束的選擇 | 是的 | 18 | 六個或更少 | 兩個或全部(或至少15天排序或)和一個書麵 |
華盛頓 | 11月4日th,2008年 | 計劃1000年(58%) | 是的 | 18 | 六個或更少 | 兩個或全部(或至少15天排序或)和一個書麵 |
表2:國家有死亡的權利
使用CINAHL數據庫對10篇參考文獻進行了綜述,包括3個案例研究和2個發表於2012年至2016年之間的定性研究。進行這項研究是為了收集有關死亡權決定與倫理原則和護士的作用的信息。研究人員使用“生命結束”、“倫理”、“姑息治療”、“死亡權利”、“自主”、“癌症”、“腫瘤學”、“護士”、“護士角色”和“死亡”等關鍵詞進行文獻搜索。對於實際進行的研究,收集信息的方法有兩種:調查和個人訪談。在一項研究中,對某教學醫院化療中心的8名護士進行了訪談。在另一項研究中,在愛達荷州一家擁有378張病床的醫院,通過調查收集了超過1個月的數據,215名腫瘤學、遙測和重症護理護士中有37%參與了調查。
訪談的結果幫助揭示了化療中心護士在處理患者死亡時所經曆的4種途徑(表3)。這4種類型是:將死亡視為生命的自然循環;在另一方死前經曆陽痿的;在信仰的幫助下經曆死亡;在麵對病人[6]死亡的可能性時體驗同理心。Moir等[7]的結果發現,在生命結束和死亡權利的溝通方麵,腫瘤科護士在這些以家庭為中心的溝通中報告了顯著更高的舒適度。研究發現,護士在該病房的工作年限與與患者和家屬溝通時舒適感的增加直接相關。在這個過程中與家人溝通是非常重要的。在Materstvedt et al.[2]的文獻綜述中,他發現患者要求輔助死亡的兩個主要原因是尊嚴的喪失和生命終了時日常生活功能的自主能力的喪失。一項案例研究發現,癌症患者的死亡決定權沒有任何爭議,因為它提供了有尊嚴的死亡,減輕了[8]的痛苦。在俄勒岡州,目前頒布了死亡權利法,在所有死亡中,隻有不到3%是在協助下死亡的。 A study that was referenced in Nevidjon et al. [10] “reinforces the need for continuing education in end-of-life care and showed the second highest rated core competency needed by nurses is communicating about death and dying. It was found that up to 60% percent of patients receiving end of life care did not feel they were completely informed of prognosis, possibility of death or alternatives in communications with their health care providers [3].
S.No | 類別 |
1 | 將死亡視為生命的自然循環 |
2 | 在另一個人死前經曆了陽痿 |
3. | 在信仰的幫助下經曆死亡 |
4 | 體驗移情麵對病人的死亡可能性 |
表3:腫瘤護士的經驗
當人們開始思考病人的死亡權利時,研究顯示,在護士如何處理和感受這個話題的文獻中存在空白。這是一個有趣的發現,因為在這些困難的時刻,護士往往是最接近病人和家人的人。在腫瘤學護士的例子中,每個護士理解和學習處理在癌症疾病過程中產生的感覺是很重要的。不僅僅是病人和家人的那些感受,更重要的是他們自己的感受。正如Comasetto et al.[6]的研究所指出的,理解一個人如何看待死亡有助於一個人的情緒。一個人是否將死亡視為生命的一部分,作為一種無力感,感同身受,還是通過信仰尋求對死亡的理解;護士必須在情感上做好麵對病人死亡的準備。這對於在腫瘤學等領域工作的護理管理人員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概念。確保你的員工對此有充分的準備和培訓,與確保他們的技能水平達到標準一樣重要。在討論病人的死亡權利時,對倫理原則的評估和理解也同樣重要。作為一名醫療專業人員,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讓病人死去,這是正確的嗎?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should assist in understanding that a patient’s wish should be respected regardless of the positive or negative outcomes. Considering that state laws govern the acts of euthanasia and assisted suicide, right to die decisions in Texas (since euthanasia and assisted suicide is illegal in this state), currently deal with instances as refusing treatment or choosing palliative care as opposed to aggressive curative care.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work towards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patient; however, this is why this topic is so controversial. Lalwani et al. [1] reminds us that “Best interest of patients resides in alleviating suffering and preserving life”. Take for instance a terminal cancer patient who is receiving palliative care that is not able to relieve suffering due to extreme pain. In this scenario, how can one preserve life, yet not alleviate suffering and still be keeping the patients best interest in mind. This illustrates the blurred line in regards to right to die. Research has shown that many people would rather die by choice, instead of prolonged treatments or going through an undignified illness. Interestingly, a recurring theme in the majority of these articles; was in support of individuals having the right to factual information from their health care provider on end of life choices and should be able to make the informed decision about their right to die.
很明顯,病人決定死亡的權利直接影響到參與護理的護士。大多數護理絕症病人的護士都眼睜睜地看著病人在生命的盡頭受苦。在這篇文獻綜述中,一個反複出現的主題是護士需要如何接受關於生命結束和死亡決定權的溝通教育。這說明文化信仰教育同樣重要。許多時候,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缺乏患者的文化和宗教信仰知識,而這與生死攸關的情況有關[1]。為絕症患者提供護理的護士必須能夠區分病人出於恐懼或對預後的誤解而做出的決定,與他們明確自主做出的死亡選擇相反。衛生保健專業人員需要能夠幫助患者權衡與他們的決定相關的風險和收益,同時牢記提高生活質量,仍然能夠證明衛生保健專業人員的行動是合理的。這讓我們回到護士的基本角色,病人的擁護者。表4總結了對護士未來的影響。事實上,患者認為在他們的臨終討論中,他們沒有得到完整的信息; highlights the importance of preparing nurses to deal with these types of encounters. Cases scenario can also be helpful for discussion for future nurses involved in these issues (Table 5).
S.No | 未來的意義 |
1 | 新護士和現任護士都需要在溝通策略方麵的課程,以便更好地為護士做好臨終護理的準備 |
2 | 成本的影響 |
3. | 更好地為保健專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工具,以自主的方式協助進行生命結束護理,可能有助於減輕他們在死亡權利方麵可能很快麵臨的負擔。 |
表4:未來的意義
S.No | 情況下場景 |
1 | W先生是一位68歲的癌症晚期患者,正在接受姑息治療。他極度痛苦,失去了獨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由於極度疼痛,他接受的姑息治療並不能緩解痛苦。他已表示要體麵地死去。他智力健全。減輕疼痛所需的鎮定劑會讓他失去知覺;因此,將需要喂食管來滿足他的營養需求。他寧願接受麻醉治療,任由自己死去。 |
2 | 尊重他的自主權,讓他去死,對嗎? |
3. | 對病人最有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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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的情況
生與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作為一名護士,為病人和家屬提供關愛和支持更是難上加難。護士在這個過程中除了自己的經驗和向他人學習之外,沒有其他工具可以使用。學校培訓和大多數醫院病房都不是學習這些重要工具的地方。
我們強烈建議在護理學校引入這種培訓,因為人口越來越老,關於死亡的問題將更加普遍。
與此同時,許多醫院已經開發了各種服務來協助這一轉變,醫生、護士和社會服務人員一起在這一過程中提供協助,這些服務在培訓保健專業人員方麵可能極為重要。
通過這些經驗和培訓,我們也許能夠使一名年輕護士具備適當處理病人死亡選擇或實際死亡的能力。
護士在醫療保健中處於一個獨特的位置。與其他醫護人員不同,護士有機會與患者建立信任的治療關係。護士應該成為關於生命結束護理的對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病人及其家人的價值觀、信仰、願望和恐懼。通過研究表明,有倫理理由尊重自主權和對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生命結束護理是有益的。“重病患者需要結束生命的選擇。有尊嚴地活著和死去是一項基本人權。”
未來對護理的影響包括在護理學校和工作中為新護士和現有護士製定溝通策略的課程,以便更好地為護士做好臨終護理準備。經濟健康危機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同樣的經濟壓力可能會導致安樂死比姑息治療成本低得多的觀點。因此,更好地為保健專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工具,以自主的方式協助進行生命結束護理,可能有助於減輕他們在死亡權利方麵可能很快麵臨的負擔。
作為衛生保健專業人員,重要的是要始終考慮:每個個案都是不同的,我們的責任應該是幫助每個人為他們做出最好的決定,並最終讓他們在臨終狀態下能夠承受的生活質量有自己的發言權。
隨著新的服務致力於這一問題的信念、舒適度和團隊的經驗的重要性,正在為結束生命支持和治療奠定基礎。
- Lalwani E, Sachwani S, Tabassum N, Asif N, Shehzad S(2015)案例報告:不滿的生活與平靜的死亡。國際護理教育雜誌7:176-178。[Ref。]
- Materstvedt LJ(2013)姑息治療倫理學:姑息治療與輔助死亡相結合的問題。姑息治療進展21:158-164。[Ref。]
- 陳偉,林坤,蕭偉,袁凱(2016)臨終化療:腫瘤學和姑息治療團隊的整合。支持護理癌症24:1421-1427。[Ref。]
- 諾爾斯,M(2012)死亡的權利:一個倫理困境。護理與住院護理14:430-432。[Ref。]
- 安樂死(2015)各州醫生協助自殺指南。[Ref。]
- Comassetto I(2014)在腫瘤患者死亡的化療中心擔任護士。Esc Anna Nery 18: 503-509。[Ref。]
- Moir C, Roberts R, Martz J, Perry J, Tivis LJ(2015)與患者及其家屬溝通姑息和臨終護理:護士的舒適和教育需求。中華兒科雜誌21:109-112。[Ref。]
- Storch J(2015)實踐中的倫理:生命末期第1部分:提供臨終關懷時職業成長的挑戰和機遇。加拿大護士11:20 -21。[Ref。]
- 哈維爾G,尼科爾斯J(2013)護理與幫助病人有尊嚴地死去之間沒有衝突。護士雜誌18:26-27。[Ref。]
- Nevidjon B, Mayer D(2012)死亡不是一種選擇,你如何死亡——來自腫瘤護理職業的思考。護士經濟學30:148-152.[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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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型:研究文章
引用:Guerra AL, Frezza EE(2017):死或不死:這是一個困境!J流行病學公共衛生版2(1):doi http://dx.doi。org/10.16966/2471 - 82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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