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 Forschen的作者指南

應對準則

SCI Forschen強烈建議期刊編輯,審閱者和作者加入COPE,從而遵守COPE的原則,以支持整個學術出版社區中一致的道德標準的發展和實際應用。

為了達到出版道德的最高標準,COPE為期刊和出版商提供了最佳的核心實踐。

COPE提供了一項行為守則和最佳實踐指南,其中包括案例,有關局部問題的建議,日常實踐指南,教育模塊和活動。

應對核心實踐

  1. 不當行為的指控
  2. 作者身份和貢獻
  3. 投訴和上訴
  4. 利益衝突 /競爭利益
  5. 數據和可重複性
  6. 道德監督
  7. 知識產權
  8. 期刊管理
  9. 同行評審過程
  10. 出版後的討論和更正

查找有關出版道德委員會在他們的網站上

道德準則

競爭利益/利益衝突
“利益衝突(COI)是一個人或組織參與多種利益,財務利益或其他方式的情況,其中之一可能會破壞個人或組織的動機。利益衝突的存在與不當行為的發生無關。”

無論是在出版之前還是之後確定,都必須清楚地對處理作者,審閱者,編輯,期刊和出版商的利益衝突的利益衝突和流程有明確的定義。
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competinginterests

COPE的《行為準則》第17項清楚地指出:“編輯應擁有管理自己的利益衝突以及其員工,作者,審稿人和編輯委員會成員的係統。”該政策的目的是符合所有學術出版物的增加的動作,以提高報告的各個方麵的透明度。此外,它在出版道德的背景下具有特定的目標,因為競爭利益可能威脅到所報告的工作的完整性。

道德批準和研究
“良好的研究應該是合理的,計劃良好,設計適當的,並在道德上得到批準。對較低的標準進行研究可能構成不當行為。”
關於人權和動物權利的聲明
For research studies using human or animal subjects, the trial’s design, conduct, and reporting of results must conform to Good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such as the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Regulated Clinical Trials (USA) or the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Guidelines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n Clinical Trials (UK)) and/or to 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WMA) Declaration of Helsinki.
任何描述使用人類受試者的研究的工作都必須包括一份陳述,該聲明肯定了實驗是在每個參與者的事先知情同意書(書麵或言語)之前進行的。
人類:在報告人類受試者的實驗時,作者應指出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人類實驗責任委員會(製度和國家)的道德標準以及1975年的赫爾辛基宣言,如2008年的修訂。這項研究是根據赫爾辛基宣言進行的,作者必須解釋其方法的理由,並證明機構審查機構明確批準了該研究的可疑方麵。
動物:在報告動物的實驗時,作者應指示是否遵循《實驗動物護理和使用機構和國家指南》。關於脊椎動物或任何受監管的無脊椎動物的實驗研究必須遵守製度,國家或國際準則,並且在可用的地方應得到適當的道德委員會的批準。詳細說明詳細說明符合準則和/或道德批準的聲明必須包括在工作中。對於涉及客戶擁有動物的研究,作者必須記錄知情的客戶同意和遵守獸醫護理的高標準(最佳實踐)。

知情同意
對於所有涉及人類受試者的研究,應獲得參與研究的知情同意,應從參與者(或18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獲得,並應在工作中出現這種效果的聲明。

同意出版單個患者數據的同意:對於包括與個人參與者有關的詳細信息,圖像或視頻的所有作品,必須從參與者(或兒童的父母或法律監護人)獲得書麵知情同意書。根據18)和對此效果的陳述應出現在工作中。必須根據要求向編輯提供同意書,並將對其進行秘密處理。如果圖像完全無法識別並且沒有關於手稿中報告的個人的詳細信息,則可能不需要出版圖像的同意。編輯是否需要同意出版的最終決定。

患者有權獲得隱私權,未經知情同意就不應侵犯。識別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名字縮寫或醫院數字,不應在書麵描述,照片或家譜中發布,除非該信息對於科學目的至關重要,並且患者(或父母或監護人)給予書麵知情同意書以出版。出於此目的的知情同意要求,可以證明可識別的患者要出版。作者應確定提供書麵幫助並披露此協助的資金來源的個人。如果不是必不可少的,則應省略識別細節。完全匿名很難實現,但是,如果有任何疑問,應獲得知情同意。例如,掩蓋患者照片中的眼睛區域是對匿名性的保護不足。如果更改了識別特征以保護匿名性,例如在遺傳譜係中,則作者應保證變更不會扭曲科學意義,並且作者負責在這種情況和編輯中通知編輯者(S)(S)應該相應地注意。知情同意的要求應包括在日記的作者指示中。獲得知情同意後,應在已發布的工作中指出。